发布日期:2024-04-08 发布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中直管理局,国管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: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强和规范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,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,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降碳的积极性,我们制定了《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,现予以印发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2024年3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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