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自治区科技厅 发布日期:2024-01-10
按照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》(宁科规发〔2022〕2号)要求,经单位推荐、资格审查、业务处室评估、等程序,现对第一批拟入库科技专家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相关问题线索,可采取电话、书面等方式向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提供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。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工作日接待时间:8:30-12:00,14:00-18:00
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电话:0951-5032301
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2024年1月10日
Copyright © 202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版权所有 宁ICP备11000235号-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76号
技术支持:厦门科易网科技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