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宁夏科技厅 发布日期:2021-09-13
根据中科院下发的《中科院人事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“西部之光”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“西部之光”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》(宁科合作字〔2021〕2号)要求,我厅联合中科院西安分院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网络评审、会议评审,并经厅务会研究审定,确定了14项拟立项项目进入公示程序。
公示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17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凡对上述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者,可采取书面、电话等方式向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或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。
科技合作处联系电话:0951-5032423
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:0951-5032301
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2021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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